时间:2023-01-12 22:11:42 | 浏览:852
今天,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案件,大多数被告人都姓赵,都来自鄠邑区祖庵镇,这些同宗同姓的人做了什么事呢?
清明时节,同宗同源的乡民聚在一起烧香祭祖是项很正常的民俗活动。而今一部分烧香祭祖的人被带进了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中,因为他们的烧香祭祖活动,并不单纯。
2013年7月起,被告人赵某斌为确立赵氏家族在村镇周边的强势地位,经常聚集在一起,借谋取庄基地,收回赵氏祠堂地皮为由,形成利益共同体,成立了祖庵北街赵家祠堂组委会,多次采用摆放供桌、点蜡烧香、烧制,用砖头砌墙,废渣堵路等软暴力方式,弄的驻地单位和公司、企业无法正常开展工作。
被害人迫于无奈,经多方协调,赔偿赵某斌等人四万多元,后赵某斌又以拉砖运渣产生的费用为由,向被害人索要现金4600元。为了扩大赵家祠堂影响力,赵某斌等人还盯上了祖庵镇北街村的换届选举工作,让更多的自己人进入到当地基层政权中。随后,通过跑票、拉票、相互投票等手段,最终让赵某宏当选为北街村村委会主任。
以为宗族谋利益为幌子,纠集不明真相的宗族成员,进行寻衅滋事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,赵某斌等多名被告人已经形成了宗族恶势力犯罪集团,其中赵某斌是这一集团的首要分子。今天上午,鄠邑区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宣判,被告人赵某斌犯敲诈勒索罪、寻衅滋事罪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。